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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食品工业园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公司编制的《 扬州市食品工业园总体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规划简介

扬州市食品工业园位于扬州市主城区东南部,现规划范围为西至古运河,南至横沟河,东至京杭大运河,北至南绕城公路,总用地面积3.06平方公里。

其中一期范围为东至联谊路,南至横沟河,西至周庄河路,北至南绕城公路,一期用地面积1.79平方公里。其余外扩部分为二期用地。2006年,扬州市食品工业园管委会委托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陵产业园食品加工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1021日通过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号为扬环函[2006]59号,总体功能定位为食品加工、制造。2014年,扬州市食品工业园管委会委托扬州美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扬州市食品工业园扩容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14124日通过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号扬环函[2014130号。食品工业园二期的功能定位是集食品加工、制造、流通、研发为一体的现代食品产业园区和食品产业发展专业园区,重点引进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食品、农牧与产品加工和食品添加剂等工业项目,配套建设科技研发、商业金融、冷链物流等服务项目。

二、 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比对跟踪评价结论

1)扬州市食品工业园规划已基本实施完毕。规划实施中空间范围、面积、主导产业均未进行调整。空间功能结构均能够按照规划的功能进行布局;现有入驻项目以食品生产加工、仓储等为主,符合主导产业定位和产业政策要求,不涉及限制类、禁止类产业,入驻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产品均不在淘汰落后之列。

2)扬州市食品工业园规划已实施部分集中供水、供气、供电及交通、通信、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整;污水、生活垃圾基本能够做到集中收集、规范处理处置。

3)扬州市食品工业园规划已实施部分建设用地规模、投资强度、工业用地人均用地指标、工业增加值综合新水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等指标均可满足规划指标或目标要求;用水、用电、用热均低于规划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高。

4)扬州市食品工业园规划已实施部分污染物排放种类与规划及原规划环评基本一致。园区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氨气、硫化氢、颗粒物、SO2NOx 及少量有机废气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现状大气污染源为扬州维扬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排放主要水污染物为 COD、氨氮、动植物油,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接管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以生活污水为主,主要水污染源为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三、园区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跟踪评价结论

扬州市食品工业园发展规模和时序与规划基本一致;规划及已实施部分基本符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规划已实施部分基本落实了原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空间管控、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要求;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大部分得到落实。

四、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评价结论

根据规划实施及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跟踪评价结论,扬州市食品工业园各基本落实了规划、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规划实施过程中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比较合理、有效;接受调查的公众对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态度,支持园区开发建设,无反对意见。建议继续实施原规划方案。

五、规划后续实施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分析

扬州市食品工业园产业、空间布局较为合理,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园区规划已实施部分基本落实了规划、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规划实施过程中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比较合理、有效;区内已有企业均符合产业政策规定和环境管理要求,均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整体处于改善趋势,基本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规划实施无重大制约因素。园区规划后续实施环境影响较小,区域资源环境基本可以接受,具有较好的生态环境合理性。

六、总结论

扬州市食品工业园规划已实施部分能够按照总体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园区产业、空间布局较为合理;现有产业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环境准入条件要求;园区开发建设中落实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的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比较有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园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较为完善,落实了“三线一单”约束要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无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接受调查的公众对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态度,支持园区开发建设,无反对意见。但是,园区仍需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严格环境准入条件,落实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措施,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园区规划后续实施在积极贯彻清洁生产理念、科学招商选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污染控制与节能减排措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完善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对区域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和改善目标,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能够满足园区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园区后续实施具有较好的环境合理性。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电话或E-mail联系,由电子邮件的形式索取简本。

联系电话:13004306526

E-mail542763973@qq.com

2、查阅期限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企业和居民。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szheju.cn/gongshi_detail.asp?id=775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扬州市食品工业园

联系人:赵阳

联系人电话:18912138383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鼎兴路98号扬州市食品工业园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电话:13004306526

邮箱:542763973@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向阳路19864

扬州市食品工业园规划环评跟踪影响评价.pdf


发布时间: 2021 07 26
扬州市食品工业园总体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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