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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10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1014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622日,地址位于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号,公司投资4632万元,租赁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48号厂房面积3200m2,建设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芯研发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进行储能电池研制测试,主要用于太阳能发电站、电动汽车发电桩等集中供电。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5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芯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92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2]050131。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10开工建设,20235月竣工建成,20235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6对其建成运行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芯研发建设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3620-20236212023725日、202394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氨氮总磷和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配料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过滤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涂布烘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NMP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配料制浆和注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5m排气筒排放,尾气均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箔材、极片边角料、废极耳、废隔膜、废电芯、废包装膜、收集的粉尘、废滤芯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废抹布、NMP废液、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和废电解液)。废包装材料、废箔材、极片边角料、废极耳、废隔膜、废电芯、废包装膜、收集的粉尘、废滤芯委托江苏双禹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容器、废抹布、NMP废液、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和废电解液委托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48

联系人:谢莉强

联系电话:13402598892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芯研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31018日—20231114

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储能集装箱研发中试线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

阿特斯验收意见和签到表.pdf

发布时间: 2023 10 18
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电芯研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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