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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阜宁县恒河油脂普通货物码头项目

建设单位:阜宁县恒河油脂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比0.5%;实际建设包括2100吨级散货泊位,10吨吊台4座,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年设计总吞吐量60万吨。

阜宁县恒河油脂有限公司202249日组织召开了阜宁县恒河油脂普通货物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最终验收会议。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阜宁县恒河油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48日,是一家专业生产黄豆油的老字号企业。本项目码头为《年产植物油23.6万吨及油菜蛋白饲料(黄豆粕)生产项目》的配套工程,码头设置2100吨级散货泊位,10吨吊台4座,主要用于公司原料装卸。环评编制初期,码头实际已开始运营,由于历史原因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盐城市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污防指办[2020]79号)以及《盐城市内河港阜宁港区十四五及中长期总体规划》,本项目于202111月完成补办环评手续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阜宁县恒河油脂有限公司于202111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阜宁县恒河油脂有限公司阜宁县恒河油脂普通货物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1117日取得了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盐环表复【202123099号。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111月阜宁县恒河油脂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阜宁县恒河油脂普通货物码头项目启动验收工作,公司委托江苏锦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1117-1118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企业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盐环表复【202123099号)批复的建设内容及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要求,验收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无变化。

对照环评:

1货物卸载:环评及批复年设计总吞吐量60万吨,主要用于菜籽原料等普通货物的卸货,实际上是用于大豆原料的卸货,吞吐量不变。

2噪声排放标准:环评中北厂界35±5m昼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东、西、南厂界昼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项目位于东益经济园区,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故此次验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装卸粉尘:环评中采取移动式雾炮机进行抑尘,实际采取了封闭输送过程和洒水抑尘措施

4)船舶生活污水环评中码头停留船舶生活污水由专门接收桶接收至厂区自带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至市政管网再由东益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际为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生活污水接收控制柜接收,通过厂区现有污水管道接至厂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入东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5初期雨水、码头冲洗水沉淀池底泥环评中回收利用,实际上雨水利用原有车间沉淀池,底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无码头冲洗水

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以上均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验收范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船舶生活污水,经码头设立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控制柜接收,通过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最终经东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船舶尾气、装卸粉尘。船舶尾气采取合理安排装卸货时间,减少船舶停泊时间,到港使用岸电。项目装卸作业将产生粉尘污染,产生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散发,采取车子喷淋、全封闭皮带输送机等抑尘措施。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吊车、船舶噪声,装卸、输送作业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达到降噪的目的。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船舶生活垃圾、船舶含油污水和沉淀池底泥。船舶含油污水由码头接收桶暂存,委托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日内运送处置一次,船舶生活垃圾和沉淀池底泥环卫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

江苏锦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1117~1118日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码头卸货运行基本稳定,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江苏锦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监测报告(报告编号:R2111295)。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经本码头专门设立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控制柜接收,通过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最终经东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监测,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所测项目均符合东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经监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经监测,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船舶生活垃圾、船舶含油污水和沉淀池底泥。船舶含油污水由接收桶暂存,委托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日内处置一次。船舶生活垃圾和沉淀池底泥环卫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申请总量。

五、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不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之列。建设单位能够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了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治理设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物得到了治理,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组一致同意阜宁县恒河油脂普通货物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宁县恒河油脂有限公司

址:阜宁县东沟镇东益经济园A8

联系人:张总

电话:15366493588

公示期:2022411—2022510


发布时间: 2022 0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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