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对本验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七子山南侧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七子山南侧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2-6657627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全本公示及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
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