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16 日,经营范围包括技术研究、开发;环保设备、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油烟废气净化设备、纺织机械设备及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机械及零部件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设备安装、清洗、保养服务;软件开发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2020年8月5日《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油烟净化设备电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取得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备案证,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油烟净化设备电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0月9日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意见,苏行审环诺[2020]10181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2月竣工建成,2021年3月开始试运营投入生产。2021年3月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环优检测对其建成运行的《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油烟净化设备电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环优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3月29日-30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要求。12#排气筒的废气处理设施UV+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43%-46%。
2、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焊渣一般固废,废电源、废灯管、废清洗液、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
废焊渣外售给张家港凯丽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废电源、废灯管、废清洗液、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收集后委托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在厂区设有专门的危废仓库(面积17m2)和一般固废仓库(面积400m2)。
建设单位: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光明村
联系人:赵体伟
联系电话:13962239057
邮编:215625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1年4月23日~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