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2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江苏东方管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5日,位于建湖县经济开发区经五路89号,该公司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销售项目于2010年9月30日取得建湖县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已于2019年4月6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本项目码头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销售项目的配套工程,建设2个800吨码头泊位,使用岸线长度约350米,主要运输黄沙、石子、水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年吞吐量为180万吨。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环评要求职工生活污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槽罐车定期运至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我公司污水管网正在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生活污水委托建湖县美都保洁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2、废气
本项目不设置堆场,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船舶尾气、装卸粉尘、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HC、CO,进行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建成后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震、距离衰减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原有声环境功能级别。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废类别主要为船舶含油废水、沉淀池底泥、职工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以上各种固废做到100%处理,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湖县经济开发区经五路89号
联系人:马从铁
联系电话:0515-82068966
邮编:224700
公示期:2021年3月30日——2021月4日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