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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20223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2429日召开腾讯视频会议并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江苏开米科思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16号,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使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25.6万吨新型环保制冷材料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江苏开米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开米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6万吨新型环保制冷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0510日取得了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张保行审[2018]15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192月开工建设,202110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

1)废气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排口废水中pH值、COD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SS、总磷排放浓度满足胜科水务自订标准。

3)噪声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开米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16

联系人:王克政

联系电话:18915739858

邮编:215635

公示期:20220429——20220530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江苏开米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6万吨新型环保制冷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材料.pdf

江苏开米科思化学项目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发布时间: 2022 04 29
江苏开米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6万吨新型环保制冷材料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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