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5月1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昆山旭昶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199号4幢,主要加工纸箱、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等,拟投资300万元,建设后可形成年产纸箱1500万个、纸板1000万个、纸卡500万套的生产规模,租赁昆山市长宏印刷厂4号厂房,建筑面积共2000平方米。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2020年7月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昆山旭昶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纸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8月5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意见(苏行审环诺〔2020〕40921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9月开工,2020年10月投入试运行。
2020年12月昆山旭昶包装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投入运营的“昆山旭昶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纸制品加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0年12月7日~8日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废气主要为VOCs,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符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印刷与包装印刷标准。
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符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昆山市港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中pH、COD、SS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建设单位利用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水性油墨桶、废胶水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委托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纸板边角料、废钉丝及废塑料绳、不合格品等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山旭昶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199号4幢
联系人: 李总
联系电话:0512-55179849
邮编:215300
公示期:2021年5月13日—2021年6月9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昆山旭昶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纸制品加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