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灌云县沂北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灌云县沂北加油站项目
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沂北乡元兴村204国道北侧
建设单位: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包括加油站站房、罐区、加油岛、罩棚等配套设施。设置4台2枪加油机,配备2座30m3地下式汽油罐、1座30m3地下式柴油罐,并设置了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年销售汽油800吨、柴油400吨。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梓铖
联系电话:18651720692
邮箱:6708617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