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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20225月委托苏州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28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RSZ)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西沈浒路28号,成立于20026月,是电子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投资总额5500万美元。公司现有四座厂房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达78000平方米。

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层压板、印刷线路板基材、专业聚合体材料、电子器材层压系电系统、电子电器屏蔽材料、铝碳化硅、印刷线路板等变性能电子材料,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相应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因疫情影响,国外公司经营情况出现问题,故将聚氨酯泡棉材料生产线转移至国内进行建设,本次年增产聚氨酯泡棉材料480m2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19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聚氨酯泡棉材料扩建项目、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母线排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1213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档案编号:002466200。本次聚氨酯泡棉材料扩建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4月开工建设,20225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25月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聚氨酯泡棉材料扩建项目、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母线排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第一阶段聚氨酯泡棉材料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20220623-0624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排放氮磷废水,本项目排水包括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及生活废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吴淞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涂布、固化、冷却、清洗、印刷环节产生的多元醇混合物、着色剂及异氰酸酯、乙醇、二丙二醇甲醚、UV光油等的有机废气,涂布工序在单独密闭房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固化工序在烘箱内进行,废气密闭收集;冷却工序产生废气通过大型集气罩收集,集气罩四周密闭,仅留出可供聚氨酯泡棉板材进出的传送的缝隙;清洗过程全程在密闭搅拌机内进行,由过滤棉+冷却+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P17号排气筒排放;

以上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涂布混料过程中固体料称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以母线排车间南侧隔断以北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以上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涂布机、收卷机和废气处理设备,其噪声源强70~80dBA经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可以达到65dB(A)以下,夜间厂界噪声可以达到55dB(A)以下

4、固废防治措施

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聚氨酯泡棉)收集的粉尘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含有机树脂废液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废聚氨酯泡棉)废抹布,由公司统一收集委托健安环(苏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其中废矿物油含有机树脂废液经统一收集后委托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桶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南通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江苏嘉盛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环境无影响。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米高的P17排气筒外排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废气处理设施“过滤棉+冷却+二级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76%~ 81%。项目外排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

厂区内车间通风口代表点(生产车间东侧门1m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和及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外排生活污水排口的pH值范围和CODSS的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的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

项目外排水量、CODSS、氨氮和总磷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已签订处理协议,在调试期间产生部分完成转移或处理,少量产生的在仓库暂存,零外排。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西沈浒路28

联系人:陆舟浩

联系电话:13862068988

邮编:2150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22826——923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罗杰斯聚氨酯泡棉材料扩建项目意见+签到表.pdf

罗杰斯聚氨酯泡棉材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发布时间: 2022 0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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