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马斯特科技(武汉)有限公司马斯特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马斯特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建设单位:马斯特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武汉蔡甸常禄大道35号马斯特工业园1号厂房。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马斯特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蔡甸常禄大道35号马斯特工业园1号厂房
联系人:彭小红
电话:13971157402
(三)公示时间
2018年9月10日-2018年10月12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