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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6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821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8月,现共有两个厂区,其中一个厂区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同胜路1号,为租赁苏州工业园区盛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厂房;另一个厂区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澄浦路173号楼,现已停产闲置,为后期发展备用。企业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液晶平板显示屏所用背光板、胶框、导光板、柔性电路板、照明装置及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上述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维修、检测。

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苏州工业园区同胜路1号,建设背光板、胶框、导光板、柔性线路板组合、照明装置的改扩建项目。项目已于2020826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0]561号,项目代码:2019-320571-39-03-569550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0年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背光板、胶框、导光板、柔性线路板组合、照明装置的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930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项目编号:C20200401)。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10月开工,202105月竣工,202105月调试。

验收范围:本项目环评设计年产胶框300万个、导光板2000万个、柔性线路板组合2000万个、背光板720万个,验收监测期间本产品的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条件的要求。

20216月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委托我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建成投入生产的“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背光板、胶框、导光板、柔性线路板组合、照明装置的改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714日和2021715日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pHCODSS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放口pHCODSS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DA001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要求;DA002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江苏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DA003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江苏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江苏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在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厂房外1米处的VOCs(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DA0011#排气筒)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35.3%~41.3%DA0022#排气筒)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35.8%~41.8%DA0033#排气筒)的“中效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61.2%~71.8%,锡及其化合物未检出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南、西、北侧厂界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侧厂界满足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塑料边角料、次品、金属边角料、废模具、废砂、废锡膏、废钢网、废胶带、纯水制备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托盘、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抹布、废擦拭纸、废线路板及边角料、模具清洗废液1、模具清洗废液2、钢网清洗废液、废油、化学品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日光灯管、废油漆、小苏打、废墨盒、生活垃圾。

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苏州淏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荣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常州市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鑫达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苏州伟翔电子废弃物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等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总量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年排放量满足环评总量控制要求。废水排放口CODSS、氨氮、总磷满足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同胜路1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12-62627086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背光板、胶框、导光板、柔性线路板组合、照明装置的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18252021923日。

 

美蓓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pdf

验收意见+签到表(1).pdf


发布时间: 2021 08 25
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背光板、胶框、导光板、柔性线路板组合、照明装置的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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