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79193永利(中国)有限公司-百度百科NO.1

业务范围

快速入口

联系我们

地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电话:0512-68361805

传真:0512-68361607
市场部李辉先生:17315212369
市场部邓会超女士:15995715518
邮箱:hy_lh@jshongyu.cn

77779193永利

HONGYU ENVIROMENT

友情链接

Links

© 2021 copyright  版权所有: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号:                                                                                                                               技术支持:3721网络科技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星湖路28租赁海安亿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筑面积3240m2本项目厂界北侧为江苏百事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东侧为南通市万通钢管有限公司,南侧为丰力汽车检测站,西侧为齐克庞德电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922]塑料型材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设置上料机、搅拌机、挤出机、成型机、切割机、破碎机,主要生产工艺为退混料、挤出、成型、切割、质检以及废料破碎。项目审批年生产塑料波纹管8000,本次第一阶段验收年生产塑料波纹管5334

工作时数:项目职工10,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其他情况:厂区内无住宿、食堂,就餐外送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于2020622获得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海行审备【2020536),公司于20205月委托江苏盛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729日取得了海安市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意见(海行审投资【2020360号)

项目主体工程于2021831开工建设,第一阶段于202110月竣工建成并调试

202112月,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第一阶段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202214-5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211229024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624日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0621MA21RKJB47001W,排污登记有效期20220624日至20270623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000,第一阶段投资为7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5%,用于废气处理设施、噪声降噪及固废处理处置。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第一阶段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实际验收项目第一阶段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无变化,部分生产设备尚未到位,规模尚未达到设计要求。

1平面布置变化

环评中模具存放区规划在东北侧,实际建设在东侧;生产线规划在东侧,实际建设在车间中间区域;原辅料仓库与成品仓库规划在东侧,原辅料仓库实际建设在北侧和西侧两个区域,成品仓库实际建设在厂区中间靠西侧位置;危废库规划在南侧,实际建设在东北侧;破碎机环评中规划在南侧,实际建设在西南侧;排气筒规划在东侧,实际建设在北侧。

以上项目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2)危废仓库面积变化

环评中危废仓库面积为10m2,实际建设为18m2,危废仓库面积变化只是利于危险废物的贮存,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项目第一阶段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验收范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生产环节的冷却水循环回用,无外排;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海安恒泽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至老通扬运河

公司海安恒泽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活污水接管协议

2、废气

本项目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投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和挤出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的FQ-1排气筒外排,挤出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尾气经15 m高的FQ-2排气筒外排。

以上两环节未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外排,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该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3、噪声

本项目噪主要为上料机、拌料机、挤出机、成型机、切割机、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和除尘灰委托海安县盛阳保洁有限公司处理 

一般固废仓库位于车间西北角,面积为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标准》(GB 18599-2020)。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委托资质单位南通市泓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以上已经签订处理协议,目前调试中产生的危废量较少,尚未转移处置。

危险废物仓库位于车间东北角,面积为18m2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GB18597-2001/XG1-2013)的要求。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海安市盛阳保洁有限公司处理,日产日清。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和各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生产负荷符合验收要求,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外排仅为生活污水,与其他租赁企业合并由房东外排口排放,本次未检测。

)废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FQ-1排气筒外排颗粒物、FQ-2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外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臭气浓度苯乙烯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

厂区内厂房通风口(车间1米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五、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第一阶段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星湖路28

联系人:田总

电话:13809082169

公示期:2022726—2022822

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验收-7.25.pdf


发布时间: 2022 07 26
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第一阶段) 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验收公示
项目公示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