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06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2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兴浦路200号3#101、201、301,年增产测试制具1010组,垂直探针卡100组。磐时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21年3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磐时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测试制具、垂直探针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4月3日取得了苏州市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002436300)。本项目于2021年九月通过第一阶段验收,本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竣工建成,2021年6月开始进行调试试生产。第一阶段仅涉及建设项目SOCKET测试制具1010组技改部分,不涉及Coaxial socket测试制具及垂直探针卡部分,年产能为SOCKET测试制具1010组。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本项目第一阶段建设于2021年6月竣工建成,2021年6月开始进行调试试生产,本次验收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3月竣工建成,2023年3月投入生产。
1、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1#25米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浓度和单位产品外排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硫酸雾、氮氧化物浓度和单位产品外排量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45.71%;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车间门口通风代表点(车间北侧门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外排口pH值、COD、SS、氨氮、总磷浓度日均值符合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标准限值,核算项目外排COD、SS、氨氮、总磷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3、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磐时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兴浦路200号3#101、201、301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80342838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3年07月21日——2023月08月18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评审意见等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