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6月1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艾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智能机械设备、家用电器、五金、模具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以上同类产品及包装制品、电子产品及配件、塑料粒子、塑胶原料、塑胶辅料、塑胶制品、非危险化工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艾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位于苏州高新区青莲路33号,现因市场需求增加,需增加人员及场地进行生产,故公司出资1500万元,进行搬迁扩建项目,搬迁至苏州高新区前桥路11号2幢,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胶外壳5千万套,注塑模具1500套。本次项目已于2021年7月23日通过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高新项备〔2021〕264号)。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艾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6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艾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9月16日取得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文,批文号:苏环建[2021]05第0032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建成,2021年10月投入生产,项目年生产塑胶外壳5千万套,注塑模具1500套。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1年11月,苏州艾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中科国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艾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中科国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苏州艾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自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口依托租赁方排口,企业没有单独的排口,多家企业混合排放,监测数据不具代表性,因此未对废水进行监测。
(3)废气:经监测,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和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排放标准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标准。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废包装材料、金属屑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边角料破碎后会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包装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冷却液、废切削液、废火花油统一委托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艾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前桥路11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306209670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艾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