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并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金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建筑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兴浦路200号20号楼(共5层,建筑面积4727.93 m2)进行建设医疗器械大动物实验中心,开展医疗仪器临床前评价工作。为了进行动物实验诊断和介入治疗,建设单位拟在新建大动物实验中心1楼预留的1间DSA机房内配备1台Azurion 7B20型DSA,2楼预留的DSA机房内配备1台Azurion 3M15型DSA,用于开展动物实验的诊断和介入治疗。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2023年8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对苏州金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台动物实验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苏环核评字【2023】E041号)同意本项目建设,企业于2023年10月23日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苏环辐证[E2404])。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的总排口与其他企业混合排放,数据不具有代表性,故未监测。
(2)辐射
验收监测期间,非运行状态和运行状态机房周围环境辐射剂量当量率小于《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规定的 2.5μSv/h 控制目标值;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个人剂量进行监测,并出具个人剂量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睿检(苏)JL-2023-4-010),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Tl-2 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标准。
(4)固废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金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200号20号楼
联系人:许总
联系电话:18118167566
邮编:215004
公示期: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5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金翼科技新建2台动物实验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