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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10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11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增加镀膜产品30万平方米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同心路58号,租用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建大电子产业园5号整栋厂房,本次在原租赁5号一层的基础上全部租赁,共两层,建筑面积为2305.4m2。该厂房为建大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所有,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租赁建大电子厂房后出租。

项目性质:技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051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公司在原有多弧离子镀膜机、光学镀膜机、真空溅镀机、真空蒸着机、冰水机、冷干机、空压机基础上增加立式连续镀膜生产线、超声波清洗机、平板清洗机、四头等离子AF镀膜机、光学镀膜机、双门立式多功能镀膜机、多功能烤箱、覆膜机、冰水机、测漏仪、空压机、储气罐、纯水机,本项目扩建30万平方米镀膜产品的同时,为增加玻璃板材的吸附性,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超声波清洗和烘干工艺。项目审批年增加镀膜产品(包括VM镀膜产品、AR镀膜产品、AF镀膜产品、NCVM镀膜产品)30万平方米,扩建后全厂产能为年产镀膜产品50万平方米。

工作时数:新增员工10人,扩建后全厂29人,全年工作300天,采用一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4800小时。

其他情况:厂区内无住宿、食堂,餐饮外购。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17日,原有年产镀膜产品20万件(包括VM镀膜产品8万平方米、AR镀膜产品8万平方米、AF镀膜产品万平方米)项目完成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审批(苏新环项[2014]488号)和验收(苏新环验[2016]168号)。

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增加镀膜产品30万平方米技改项目于2021316日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增加镀膜产品30万平方米技改项目备案证》(苏高新技备〔202140号),公司于20216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增加镀膜产品30万平方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114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苏环建[2022]050010号)。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2月开工建设,202210月竣工建成开始生产调试。

20228月,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年增加镀膜产品30万平方米技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2108-9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221009058)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1107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编号:913205056689596091001W),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用于废气处理设施、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增加镀膜产品30万平方米技改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

1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园内其他企业废水混合排放,不满足验收监测条件,故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清洗废水CODS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厂区内(车间东南门口外1m、距离地面1.5m)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同心路58

联系人:张雪彬

联系电话13799742129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增加镀膜产品30万平方米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融睿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发布时间: 2022 11 10
苏州融睿纳米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增加镀膜产品30万平方米技改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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