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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7月进行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12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市保泽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0323日在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袁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环境产业投资;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等。

为减少湿垃圾排放总量和城管湿垃圾转运量,并改善转运站和城市污染状况,响应区政府要求。苏州市保泽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9000万元,利用环卫规划用地新建杏秀桥有机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223平方米,建筑面积2221.54平方米。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及居民厨余垃圾等有机垃圾36500吨。

本项目立项及环评审批过程:该项目于2019523日获苏州市姑苏区发改委备案(姑苏发投[2019]108号)。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变化,苏州市保泽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姑苏区发改委递交备案更改材料(苏保泽环[2020]1号),于20200119日重新取得苏州市姑苏区发改委备案(姑苏发投[2020]9号)。20201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20415日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杏秀桥有机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行审环评【2020800011号)。

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08月开始施工建设,202012月竣工,20211月投入试运行。

项目实际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

项目位于苏州姑苏区冬青路西侧,长青路北侧。项目东侧为规划环卫设施用地,北侧为综合公园用地,项目出入口位于南侧,西侧为金秋路,南侧为长青路。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区(金秋家园)为375m

1、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星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废水(降解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喷淋废水)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星污水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均达到福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卸料工序和上料工序、破碎分离、生化处理、水处理产生的废气经空间雾化除臭系统预处理后由单独的集气罩,一起进入植物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同一根15m1#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设施效率在7.33-69.19%之间。厂区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破碎分离机、植物液喷淋塔和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后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各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渣、无机物残渣和污泥;危险废物主要是废UV灯管。

一般固废委托苏州市市政环卫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公司运至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废UV灯管更换后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不设置危废仓库;生活垃圾进入杏秀桥环卫转运中心压缩后一同转运至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进行焚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市保泽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姑苏区冬青路西侧,长青路北侧

联系人:郑阳

联系电话:0512-69157308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杏秀桥有机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1122——20211229

1.验收报告-杏秀桥.pdf

2.杏秀桥有机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杏秀桥.pdf



发布时间: 2021 12 02
苏州市保泽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杏秀桥有机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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