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图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4-112,主要工作内容为研发、生产氧化锆前驱体电子陶瓷基板,作为半导体电路板基板使用。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料配比做少许改动,整体工艺流程不变,从而研制出强度和稳定性更符合收购方需求的陶瓷基板,并产生少量陶瓷基板样品,主要用于手机背板的生产中,作为样品,于2023年建设年产氧化锆前驱体电子陶瓷基板200片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000h(设备实际工作250h)。
1、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由于公司租赁厂房污水为同幢楼企业混排,因此未检测污水。
2、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为研磨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气检测内容为P1进口、出口、厂界和厂界内门窗外污染物浓度和速率。
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实验用具、有机废液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处置,废实验用具、有机废液和废活性炭由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定期处置,固废“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图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4-112
联系人:李远超
联系电话:18911698707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图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氧化锆前驱体电子陶瓷基板研发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