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拓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浦庄路东长安路南12幢,主要从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模具、健身器材、橡塑制品、汽车用品及配件、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非危险化工产品、仪器仪表、服装、家居用品、物流设备、仓储设备的销售。为迎合市场需求,苏州拓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浦庄路东长安路南12幢建设苏州拓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件水管等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加工水管30万件、水嘴60万件、金属零件30万件、机械设备300台。
1、废水
本项目冷却塔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接管至吴中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对京杭运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抛光机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抛光机自带除尘装置进行处理,焊接工序、倒角工序、去毛刺工序和砂轮机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机进行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超声波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蒸馏回收机冷凝工段进行冷凝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上海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的运行噪声,在有针对性的采取合理布置、消音、减振和隔声等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的运行噪声,在有针对性的采取合理布置、消音、减振和隔声等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拓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浦庄路东长安路南12幢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3962193405
邮编:215164
公示期:2021年5月31日——2021月6日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