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委托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24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于2020年8月委托苏州英环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编制了《苏州威屹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车辆零件、设备零件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0月8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项目编号:C20210441。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建成并开始调试
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 9 号唯亭产业园北区 2 幢,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搬迁建设完成后,企业年产车辆零件 1500 万个、设备零件 900 万个。
(一)废水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项目所在产业园有多家企业,本项目无单独排口,依托产业园内公共的污水排口和雨水排口。监测数据不具代表性,因此未对废水进行监测。
(二)废气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要求,项目废气经过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项目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危险固废包括废液压油、废化学品包装桶、废矿物油、废油桶、清洗废液、废抹布、废活性炭,委托张家港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锡渣、废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威屹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 9 号唯亭产业园北区 2 幢
联系人:黄成
联系电话:13962522322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1年11月25日——2021月12月22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