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79193永利(中国)有限公司-百度百科NO.1

业务范围

快速入口

联系我们

地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电话:0512-68361805

传真:0512-68361607
市场部李辉先生:17315212369
市场部邓会超女士:15995715518
邮箱:hy_lh@jshongyu.cn

77779193永利

HONGYU ENVIROMENT

友情链接

Links

© 2021 copyright  版权所有: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号:                                                                                                                               技术支持:3721网络科技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6月委托苏州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73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 10 08 日,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18号。2006 12 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新药安全评价及药物临床前和临床实验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7 2 5日获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苏环管[2007]28 号),并于2010 7 26 日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该项目年承担实验课题项目共计38 项。其中猴长期药代实验4/年、犬长期药代实验8 /年、猴长期毒理实验1 /年、犬长期毒理实验2 /年、大鼠长期药代实验12 /年、大鼠长期毒理实验3 /年、体外药理药效实验8 /年。其中猴长期毒理实验、犬长期毒理实验、大鼠长期毒理实验属于长期毒理实验;猴长期药代实验、犬长期药代实验、大鼠长期药代实验属于药代动力学实验;体外药理药效实验属于体外药理药效实验。

本项目立项及环评审批过程:本项目于2018211号取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局备案证,文件号为:吴开经投备[2018]22号。取得备案证后于20192月委托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1931日取得了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年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吴开管委审环建【20197)。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20193月开工,20205月竣工,20207月调试。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动物实验废水中的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满足河东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组织废气甲醇、甲醛、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 1 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甲醇、甲醛、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 2排放限值无组织浓度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实验耗材、废有机溶剂、实验室废物、废垫料、污水处理污泥、动物尸体、废活性炭、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实验耗材、废有机溶剂、实验室废物、废垫料、污水处理污泥、动物尸体、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实验耗材、废有机溶剂、实验室废物、废垫料、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交由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动物尸体交由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物业委托委托苏州市大邦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淞路北侧富民三期2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776036014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期:202182——2021827

 

专家意见--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监测中心实验室项目验收意见.pdf

药明康德签到表.pdf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监测中心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发布时间: 2021 08 02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监测中心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公示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