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11.28-11.29和2023.12.05-2023.12.06委托苏州国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1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租赁位于昆山开发区杜鹃路555号A14#现有厂房建设《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化妆品包装容器1.2亿件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化妆品包装容器1.2亿件。该项目已取得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昆开备〔2023〕95号)。
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化妆品包装容器1.2亿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9月27日取得了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关于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化妆品包装容器1.2亿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开环建[2023]7号,2023年9月26日),见附件5。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10月重新开工,2023年11月竣工,2023年11月调试。
2023年10月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建成投入生产的“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化妆品包装容器1.2亿件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本次验收,委托苏州市建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29日和2023年12月05日-2023年12月06日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00798337795F001W),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有组织废气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及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江苏地标江苏省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
排气筒DA001的“二级活性炭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51%-59%。
本项目以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在该范围内无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影响敏感点。
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污水管网接管至昆山开发区琨澄精密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口依托租赁方,企业没有单独的排口,与其他租赁企业共用排污口,监测不具有代表性,故生活污水未做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化妆品包装容器1.2亿件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杜鹃路555号A14#厂房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13506136867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佑嘉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化妆品包装容器1.2亿件项目》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