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苏州众惠腾电子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子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善角浜路3号,租赁苏州瑞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号楼南楼现有2号厂房3楼,建筑面积1800m2。
厂区东侧为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南侧为太东公路,西侧为苏州佰仕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意可机电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购置锡膏印刷机8台(第一阶段5台)、贴片机18台(第一阶段10台)、回流焊8台(第一阶段4台)、AOI检测机8台(第一阶段4台)、分板机2台、镭雕机2台、波峰焊机6台(第一阶段3台)、喷涂机10台(第一阶段3台)、固化炉5台(第一阶段3台)、空压机2台(第一阶段1台)、点胶机6台(第一阶段3台)、电烙铁6台、喷码机1台、钢网清洗机1台、烤箱1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项目生产工序主要为镭射、喷码、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分板、波峰焊、点胶、UV固化、检验。项目审批年产800万片电子产品,第一阶段年产600万片电子产品。
定员和工作时数:本项目员工200人,第一阶段员工120人,工作制度为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4176小时。
其他情况:厂区不设置食堂和宿舍,仅提供就餐场所。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苏州众惠腾电子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子产品项目于2022年12月30日取得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相审批投备〔2022〕448号)。2023年1月,公司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众惠腾电子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子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3月27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众惠腾电子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子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建﹝2023﹞07第0089号)。
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于2023年4月开工,第一阶段2023年10月竣工开始调试。
2023年10月,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新建生产电子产品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31日、2023年11月28日-29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231011067)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众惠腾电子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14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0506MA22WAJH4A001W。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备案中。(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5000万元,第一阶段投资为40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05%,用于废气处理、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众惠腾电子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子产品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第一阶段验收。
(五)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
项目外排生活污水与其他租赁企业合并外排,本次未检测。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25米高的DA001和DA002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因进气口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均较低,DA001排气筒废气处理装置去除效率较低,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为35.29%~41.46%;对锡及其化合物的去除效率为29.28%~52.63%;DA002排气筒废气处理装置进气口不具备采样条件,仅对该排气筒出口进行采样检测,未核算处理效率。
核算项目外排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厂区内车间的东侧门口外1米、高1.5米处的通风代表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5)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公司在废气处理设施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众惠腾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善角浜路3号2号厂房3楼
联系方式:王工18112561246
邮编:21515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众惠腾电子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电子产品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