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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塔河油田2-4区内,本次二期实际建设内容为:①在塔河油田2-4区内部署4口采油井(3口新井:TKC3-2X、TK4118、TK4121;1口老井侧钻井:TKC3-1X(TK309CX);②新建井场3座,TK4118、TK4121井场各配套建设1台200kW真空加热炉;③3口新井新建集输管线3.745km, 同沟敷设燃料气管线3.745km;④3口新井新建单井道路1km, 路宽5m;⑤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本项目投产后年产油量2.71万t。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2022年1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塔河油田2-4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3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关于塔河油田2-4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22]43号)予以批复。2023年5月由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项目一期验收。

验收工作的开展:本项目(二期)于2023年10月5日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2024年4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

1、废水

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流程,不外排;集输管线试压介质采用中性洁净水,试压结束后就地泼洒抑尘;集输管线清管废液输送至塔河油田一号联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各钻井井场撬装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洒水降尘。

营运期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一号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标后 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处理达标 后回注地层。

2、废气

施工期采取了洒水、遮盖等防尘、抑尘措施;表控制、阀门、管道接口等烃类机泵采用了无泄漏屏蔽仪表、阀门、泵体;油气采用密闭集输,定期对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油井采出物的汇集、处理、输送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流程;运营期真空加热炉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

3、噪声

本项目各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本项目采取了减振和消声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回填;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合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施工期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废机油桶收集后和废烧碱包装袋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合理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废防渗膜,由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处理站接收处置。

5、生态

现场未发现遗留未处理的固体废物,临时占地范围已恢复为耕地。临时占地期满前按照国土部门的相关要求完成土地复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箱:1218948426@qq.com

邮编:830000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

(2)拨打电话

(3)写信反馈

四、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塔河油田2-4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2日

(公示稿)塔河油田2-4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1).pdf

2-4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评审意见+签到表(1).pdf



发布时间: 2024 07 08
塔河油田2-4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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