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塔里木河以北,库-渭三角洲东南侧。
二、建设内容
1、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部署4口井(其中新井2口,井号为TH10152、TH10153H,侧钻井2口,井号为TH10134CH、TH10353CH,暂未部署井2口,井号为TH10363CH2、TH10336CH2),总进尺1.3557×104m,本期验收新增产能2.4705×104t/a。井位采取不规则井网布置,单井方式开发。采用前期自喷+后期抽油机开发。同时为满足密闭集输工艺要求,为2口新井配套新建单井原油、掺稀、燃料气管线,采用同沟敷设方式,实际建设管沟长度1.926km;对2口侧钻老井的管线进行改建,长度4.54km。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给排水、通信、自控、防腐等工程,油气外输及处理均依托已有地面设施。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塔河油田塔河十区2023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进行公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23日建设完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