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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2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814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8号;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企业自建厂房39200m2,年产12万台钢琴铁板(立式钢琴铁板105000台、三角钢琴铁板15000台)。

建设主要内容:新增生产设备电磁铁起重机、翻转台、真空造型设备、涂型干燥设备、自动浇注机、铸桶预热机、振动筛去机、砂冷却装置、喷丸处理机、钻床、段铁油压冲压机、泥芯造型机、塑料膜成型机、热处理加工机和材料给料器均为1台;3吨高频炉2台;空压机2台、行车16切削加工机1和数控打孔机10台。

新增环保设备造型集尘机、熔解集尘机、喷丸处理集尘机和砂处理集尘机均为1台;切粉集尘机11;泥芯制备、造型、烘干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塑料膜制备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52月委托苏州市77779193永利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雅马哈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产钢琴铁板12万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题分析》,同年623日取得了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5]290号)

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1510月开工建设,20212竣工调试,项目自立项、审批、建设、试运行、验收监测过程中均无环保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为28729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482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8%,主要用于废气收集及噪声和固废处理设施控制方面。

()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和环评表所规定,年产钢琴铁板12万台项目,所涉及的生产设备、公用辅助工程,以及与本项目匹配的环境保护处理设施范围内组织验收,此次验收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与统计,实际建设与原环评相比(1)翻转台和空压机各减少1台、切削加工机减少2台、冷却塔增加1台和切削加工集尘机增加9台;(2)由两套单独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变更为一套水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处理方案于2015921日通过专家评审);(3)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标准;(4)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企业的危废类别和代码进行了变更;(5)具体变动情况详见《雅马哈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产钢琴铁板12万台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验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1623~24日,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编号:HY2103043701HY2103043702

()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各产品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况条件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排放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和总氮排放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1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1SO2NOX、甲醇、甲醛、苯酚、镍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2TVOC、乙醇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标准要求;(3)熔化炉烟()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金属熔化炉”排放标准;(4)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中SO2NOx、甲醇、甲醛、苯酚、镍及其化合物、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最大值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TVOC厂界监控点最大值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4倍要求。

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排放限值要求。

废气治理设施去除效率(18#排气筒泥芯制备废气造型、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的TVOC处理效率为76.5~79.0%;29#11#12#排气筒对应的真空造型设备、筛分与砂冷却和熔炼与喷丸布袋除尘颗粒物处理效率分别为99.1~99.3%97.5~97.8%98.8~98.9%;313#排气筒塑料膜制备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97.6~99.1%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西、北各侧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南侧噪声监测值符合4类标准。

4)固废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经核算厂区总排口废水中CODSSNH3-NTP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苯酚、甲醛、甲醇、TVOC、颗粒物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雅马哈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8

联系人:陈润

联系电话:15190565280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雅马哈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产钢琴铁板12万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1816日——2021913

雅马哈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产钢琴铁板12万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

雅马哈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产钢琴铁板12万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


发布时间: 2021 08 16
雅马哈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产钢琴铁板12万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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